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今年4月,大兴安岭地区认真开展街道、乡(镇)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目前,3个异地交叉巡察组已全部反馈完毕,取得较好效果,圆满完成省交办的试点任务。此次巡察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总数提高205%,建议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数提高77%,建议参考类问题线索数提高238%。
“双沟通”选准巡察对象。县(区)委巡察机构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提供所辖街道、乡(镇)基本情况。地委巡察办在全区38个乡(镇)中精心挑选代表性强、差异性大、问题矛盾多的街道、乡(镇)作为巡察备选对象。在地县两级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加区东山街道、呼中区呼中镇作为异地交叉巡察对象,并紧扣巡察对象特点,确定了“三大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惠民政策推进等6方面25个具体问题作为重点巡察内容。
“双把关”配强巡察队伍。由县(区)委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地委巡察办对干部结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每个巡察组的6名正式巡察干部。组长由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或副处级后备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县(区)委正科级巡察专员担任,联络员由县(区)委副科级巡察专员或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骨干担任,成员具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财务、审计、文字综合、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经历,为提高异地交叉巡察质量提供基本保障。
“双授权”压实巡察责任。由派出巡察组的县(区)委授权异地交叉巡察职责,由地委授权具体巡察任务。为保证职责与任务相统一,压实巡察责任,地委将异地交叉巡察与2018年第一轮常规巡察一起动员部署、授权、培训,增强了巡察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驻前,地县两级分别从巡察工作职责和具体巡察任务进行明确交代,形成了压力叠加,目标一致的巡察监督态势。进驻后,接受辖被巡察街道、乡(镇)的县(区)委直接领导,构建了“双方授权、三方领导”的工作格局,夯实了巡察组的政治责任。
“双培训”提升巡察能力。地委巡察办邀请具有丰富巡视经验的省委巡视组组长和正处级巡视员进行专题业务辅导,提高巡察理论和业务水平。派出巡察组中素质过硬的巡察组长进行经验介绍,传授个别谈话、查阅分析资料、运用信息手段等技巧,提高巡察实践能力。
“双指导”确保巡察质量。地委巡察办确定1名负责人实行跟进式业务指导,及时指出不足,帮助理清思路,解决遇到的难题。从进驻前各巡察组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务会、建立临时党支部,到撤点后履行报告、反馈等程序,专职责任人“沉”到各组,全程指导,一步不落。开通了微信进行“巡察业务点拨”,累计发布工作提示18条,真正做到时时指导,纠偏矫正。